山大首页 山大科协 技术转移中心 国家大学科技园
党群建设
 
支部活动 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 > 党群建设 > 支部活动 > 正文

科学技术研究院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作者:范金林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0:49  浏览次数:

10月15日,科学技术研究院开展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科学技术研究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活动由党支部副书记刘德宝主持。

会上,刘德宝副书记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全文,支部宣传委员范金林领学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关于高校教育评价的主要内容。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谈了学习体会。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立足国内外两个大局,面向我国长时期内科技发展战略布局的又一次纲领性文件,是习近平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论述的延续、创新和发展,总书记的讲话准确剖析了制约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关键问题,科学论述了破解策略,为落实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指明了方向,对学校科技发展特别是“十四五”学校科技谋篇布局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在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上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的文件。文件精准聚焦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评价“指挥棒”问题和“五唯”顽瘴痼疾,从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和荣誉性、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设计、辨证施治、重点突破。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加快科技创新的重大战略意义,进一步坚持“四个面向”,不断强化“百廿山大强校兴国”使命担当,将对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与学校“十四五”科技发展前瞻性谋划有机结合,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有效整合校内外科研资源,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持续改善科技创新生态,不断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大力发扬科学家家国情怀,在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中提升自身科技创新能力,切实担负起国家和民族赋予的历史重任。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高校科技评价的相关内容,深刻认识“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改进高校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引导高校加大对教育教学、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的限制性条件,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等文件改革精神对我校科研组织带来的重大变化和影响,针对性加强谋划应对;同时不断改革优化学术评价标准,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和人才培育环境。

科学技术研究院全体党员参加了本次学习活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管理登录
Copyrights © 2019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中国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
电话:+86-0531-88369586
传真:+86-0531-88369517
电子邮件:kjc@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