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后,为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保障专项组织实施,目前已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家各主责单位陆续依据办法制定了实施细则。重大科技计划中心对已发布的实施细则进行了汇编,以供各位老师使用。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pdf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pdf
交通运输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pdf
自然资源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pdf
生态环境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
农业农村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实施管理细则(试行).pdf
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pdf
国家能源局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
国家林草局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pdf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pdf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pdf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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