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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新建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7 15:22:00  浏览次数:

全校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发挥山东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源头创新骨干作用,培育新兴学科,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经研究,山东省科技厅拟新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根据《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鲁科字[2018]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我校有意申报的单位,认真组织材料,积极申报,相关申报要求如下:

一、支持重点

1.聚焦新旧能动转换重大需求。瞄准“十强产业”重点领域,针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孕育发展以及化工、医药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需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

2.重点布局新兴交叉领域。着眼未来可能产生变革性技术的基础科学领域,重点在信息、生命、新能源、新材料等交叉学科及新兴产业领域,集聚科技资源,强化创新平台前瞻布局。

3.发挥领军人才核心作用。支持以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省杰青等优秀领军人才为核心,组建高层次科研团队,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将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交汇,打造源头创新高地。

二、申报类别

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详见管理办法第三条)。学校各单位申报的是学科重点实验室。

三、申报条件

研究方向符合重点领域指南(详见附件1),满足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并参照以下标准:

1.拟申报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人员结构合理,固定人员50人左右且不同时隶属于其他省部级创新基地。可对现有实验室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机制体制等进行充实完善,严禁拼凑人员、成果材料申报。

2.依托单位重视实验室建设,3年建设期内投入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时出具承诺函。经费的实际到位情况,以其每年下达的经费预算和实验室实际进账数额为依据。

3.拟申报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原则上应为已开放运行2年以上的部门或市级重点实验室。

围绕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领军人才建设(担任实验室主任)或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1.申报材料预提交。请各申报单位在2019年1月2日下午17:00前送交附件2(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内容提纲)1份),附件3(1份)到明德办公楼B413房间,学校组织材料预审。 

2.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经预审后的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单位,由各院科研秘书为本院拟申报的重点实验室设置用户名和密码。具体为:

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网上填报《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含3年建设计划)。 网上填报时间为2019年1月3日——10日17:00。

3.请各单位在2019年1月10日前送交正式申报交材料到明德办公楼B411平台建设办公室。(系统导出的申请书等纸质申请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发送至zdjsb@sdu.edu.cn;自筹经费来源证明2份。

3.科研院联系人:  孟斌  牛娟玲   电话:88369279

五、其他

1.根据山东大学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山大人字【2006】96号文,我校对批准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期内资助150万元(3年),其余850万元由申报单位自筹。(自筹经费来源证明:附件3)

2. 2018年之前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评定为较差的省重点实验室一并参加申报评审,申报要求同上。不按时提交申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省重点实验室资格。

3. 山东省科技厅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420室

邮编:250101

联系人:基础研究处 丁德军

联系电话:0531-66777035,66777032

附件:

1.重点领域指南

2.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内容提纲)

3.自筹经费来源证明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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