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机构中心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科研机构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2 11:32:48  浏览次数:

 

相关省重点实验室:

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现组织开展山东省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综合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我校相关重点实验室认真做好填报工作。

一、评估范围

本次对信息、材料、制造、工程、数理、农业、医药、能源、生物共9 个领域103 家省重点实验室开展2022 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其中涉及我校七个实验室(详见附件2)。

二、有关要求

1.单位自评。依据《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鲁科字〔201872 号)(附件3)有关要求和《省科技厅标准化绩效评价体系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鲁科办发〔202122 号)(附件4)确定的指标体系。各实验室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登录科技云平台系统填报绩效自评表,依据绩效指标进行自评打分,并撰写自评报告,相关绩效数据须附佐证材料。数据为3 年内(2019-2021年)建设运行情况及贡献产出。

2.系统填报。各实验室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网上大厅—服务—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标准化绩效管理系统”,在“综合绩效填报”一栏进行绩效数据填报(相关数据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一并上传)、上传绩效自评报告,于11 7 日前完成。

联系人:刘家庆 刘继刚

联系电话:0531-88369696

 

附件1:关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参加2022年度绩效评估的省重点实验室名单.xlsx

附件3:《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鲁科字〔2018〕72 号).pdf

附件4:《省科技厅标准化绩效评价体系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鲁科办发〔2021〕22号.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112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管理登录
Copyrights © 2019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中国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
电话:+86-0531-88369586
传真:+86-0531-88369517
电子邮件:kjc@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