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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09 15:50:0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科技厅近期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申报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麻醉医学、心血管健康促进、老年疾病三个领域。

二、申报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为山东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甲等医院。

2.牵头申报单位在申报领域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取得标志性成果。近五年牵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开展申报领域内药物临床试验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不少于3项,牵头或参与制定领域内指南和共识不少于5项,在学术影响和专科排名方面处于省内领先,得到同行公认。

3.牵头申报单位在申报领域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拥有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临床专家作为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结构合理和较高水平的临床研究多学科人才队伍,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临床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带动我省相关学科的发展。

4.牵头申报单位在申报领域协调创新网络完善,应联合省内本领域的优势单位,建立覆盖全省主要区域、与基层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紧密协同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其中基层医疗机构不少于15家,从事药物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的企业不少于3家。

5.牵头申报单位具有健全完善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建有临床研究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拥有专门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能够为拟申报的临床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6.牵头申报单位须与省内具有特色优势的高校院所、创新药物与高端医疗器械骨干企业联合申报。牵头申报单位要与联合申报单位签署共建协议,明确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提供的支撑保障条件等。

三、注意事项

1.每个附属医院只能申报其中一个疾病领域/临床专科,在同一疾病领域/临床专科只能推荐一个单位申报。

2.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消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不能参与申报。

3.请各申报单位按《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格式要求,于20221224日前将纸质材料(3份)报送至明德楼B404,电子版发送至zdjsb@sdu.edu.cn


联系人:刘家庆 刘继刚

联系电话:0531-88369696


附件: 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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